福建莆田一女子海底撈就餐突發意外身亡,餐廳要擔責嗎?
事件發生在9月6日晚間,福建莆田一女子在海底撈就餐時突發意外,現場搶救無效身亡。
海底撈公共事務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當時該女子突發窒息,疑似被食物噎住,門店現場協助同伴進行急救施救及撥打120,“不幸的是,經過現場施救及120搶救未能挽回生命,我們對此深表難過,正積極為家屬提供必要協助,并全力配合家屬和警方調查原因,依法承擔相應責任。”
因此,付建律師認為需要根據顧客的死亡原因劃分責任,“我國《民法典》明確規定,公共場所的管理人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如果顧客意外死亡的原因是餐廳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,受害人家屬可以要求餐廳承擔賠償責任,如果餐廳不存在過錯,可以拒絕索賠。”